江西省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中起点升专科理科为149分(其中艺术、体育专业为104分);文科为155分(其中艺术、体育专业为109分);高中起点升本科理科为265分(其中艺术专业为185分);文科为245分(其中艺术专业为170分),专科起点升本科理工、经管类100分,法学、教育学、艺术类150分,农学类175分,文史、中医类为200分,医学类250分。